
最近剛看完喬姆斯基(Noam Chomsky)寫的一本小書:Media Control,書談的是媒體在當代民主所扮演的角色。喬姆斯基是現代語言學的奠基人,對語言學、分析哲學做出很多開創性貢獻。他為世人所知是因為一篇發表於 1967 年的文章「知識分子的責任」(The Responsibility of Intellectuals),文中他反對美國參與越戰,稱其為帝國主義的行徑。在當時的美國這是相當激進的思想,這樣的立場導致他多次被捕。政治上,他支持無政府工團主義和自由意志社會主義,認為政治背後的真相受到精英企業集團利用媒體和智庫系統性地扭曲和壓制。他寫了不少著作試圖揭示這種看法,這本 Media Control 是其中的一本。這本書的前三章討論媒體控制與近代民主體制的關係,並對當代的民主體制與控制輿論的運作的提出了看法。對照一下現在很多民選政府所面臨的問題,喬姆斯基的觀點值得細細思考與咀嚼,為此我把它們翻譯成中文。我不是專業翻譯,中文水平也有限,文中有詞不達意的地方以原文為準。
引言
媒體在當代政治所扮演的角色使我們不得不思考底下的問題:我們想生活在什麼樣的社會與世界,特別是我們希望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民主社會?首先讓我從兩種不同的民主概念開始說起。其中一種概念認為,在民主社會中,公眾可透過某種有意義的方式參與並管理他們自己的事務,且信息傳播方式是開放和自由的。這樣的概念,跟字典裡民主的定義類似。另一種概念的民主則認為必須避免公眾管理他們自己的事務,信息的傳播應該嚴格地受到控制。這樣的民主聽起來有點奇怪,但實際上我們必須理解到,這種看法不僅早就在實作層面很受歡迎,即便在理論層面也歷史悠久,可以往回追溯到 17 世紀,當時英國的民主革命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這一點觀點。底下我們將集中於第二種民主概念在近代的發展過程,並在這個脈絡下探討媒體和假信息問題的來由。

宣傳 (Propaganda) 的早期歷史
讓我們從近代第一個政府組織的宣傳行動開始說起,這個行動是伍德羅威爾遜 (Woodrow Wilson) 政府所發起。威爾遜藉由「沒有勝利的和平」(Peace without Victory) 宣言,於 1916 年連任總統。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期,美國人極度傾向和平,認為沒有理由參與歐洲的戰爭。但實際上威爾遜政府一直都在為戰爭做準備,為此他們必須改變公眾的態度。威爾遜成立了一個稱為 Creel 委員會 (Creel Committee) 的官方機構 (公共資訊委員會 Committee on Public Information,由 George Creel 負責),在六個月內成功地把愛好和平的群眾轉變成一群歇斯底里、好戰的人,鼓動他們加入戰場以便把德國大卸八塊、摧毀一切跟德國有關的事物來拯救世界。美國最終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可說是 Creel 委員會最大的成就。差不多在同一時期以及大戰結束之後,Creel 委員會將同樣的宣傳手法應用到其他的場域,發起了後來稱之為紅色恐慌 (Red Scare) 的瘋潮,幾乎成功地摧毀了工會並消除了新聞自由和政治思想自由。這場運動實際上背後有來自媒體、企業集團的強大支持,這些單位推動並組織了這項宣傳工作,總的來說,結果空前的成功。
那些積極參加威爾遜的戰爭的人,包括了約翰杜威 (John Dewey) 圈子裡那些進步知識分子。從他們當時的著述中可以看到,自稱「社會中更有智慧的成員」的這群人,對於通過威嚇手段把那些不情願的民眾導向侵略主義的狂熱而捲入戰爭這件事非常引以為豪。他們的宣傳手段及內容廣泛,比如大量炮製德國人的暴行,以及各種今天仍在歷史書中讀到的可怕行為等等。這些方法大部分是英國宣傳部所發明,他們在私底下的討論中承認,宣傳部的任務是「指導世界上大多數人的思想」,特別是要控制美國「社會中更有智慧的成員」,驅使他們散播宣傳部砲制的文宣,把美國從一個和平的國家變成歇斯底里的戰爭機器。他們的策略不但成功,而且運作的非常好。這段歷史給我們一個教訓:國家宣傳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特別是當它得到受過教育的階級一致的支持時。這是希特勒以及後來許多人學到的教訓,直到今天。
旁觀民主 (Spectator Democracy)
另一類對這些宣傳成就印象深刻的人包括了自由主義民主 (libral democracy) 理論家和著名的媒體人物,例如:沃爾特李普曼 (Walter Lippmann)。李普曼是一位資深的美國記者、外交和國內政策評論家、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家。讀他的散文集,你會發現類似「自由主義民主思想的進步理論」的副標題。李普曼曾參與宣傳委員會的活動,且認同其成就。他主張:作為一種「民主權術的革命性手法」,宣傳可以用來「製造共識」;換句話說,靠這項新的工具,讓公眾對他們不同意的事情達成一致看法。他認為這是好想法,且是必要的。之所以必要的原因是「公眾無法理解共同利益」,只有「有責任感的一群人構成的專業階層」才有足夠的智慧來理解和管理有關公眾利益的事。這理論認為,只有少數精英——也就是杜威派所談論的知識分子群體——有能力了解共同利益,這些事情一般大眾無法理解。
這個看法幾百年前就有,它亦是一個常見的列寧主義觀點。事實上,它與列寧主義的概念很相似,即知識分子革命先鋒透過人民革命手段取得國家政權,然後帶領(愚蠢的)群眾往他們沒有能力理解的未來。在二者意識形態的假設有交集的地方,自由主義民主理論和馬克思-列寧主義其實差異不大,這是我認為多年來人們發現在兩種觀點之間切換而不覺得有什麼困難的原因,說到底關鍵只不過在於權力歸屬的認定。假如發生一場人民革命,我們將直接掌握國家權力;也可能不會發生革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為擁有真正權力的人工作。不管權力最終的歸屬為何,結局都是一樣的:(愚蠢的)群眾被領著走向一個他們無法理解的世界。
李普曼以一個相當詳盡的進步民主理論來支持這一論點,他認為公民在正常運作的民主制度中可區分為幾個等級。首先是在管理方面起一定積極作用的人,他們在人口中佔很小的比例,是特殊的一群。這群人在政治、經濟、意識形態⋯⋯等等領域負責分析、決定與執行的任務。自然的,提出這樣觀點的人屬於這個小團體,他們談論著怎麼管理其他人。這裡的「其他人」指的就是那些不屬於決策小團體、佔人口的大多數的一群,李普曼把他們形容為「不知所措的人」(bewildered herd),因為他曾說:「我們必須保護自己,以免被一群不知所措的人踐踏和咆哮。」總的來說,李普曼認為一個民主體制裡有兩個位份 (function):首先是特殊、承擔責任的一群,他們負責管理執行、懂得思考、計劃、並了解人們的共同利益。其次就是不知所措的一群,他們在民主制度中擔任觀眾的角色 (spectator),而不是參與者。但因為是民主制度而不是極權國家的緣故,他們偶爾被允許對特殊的那一小群人發揮一些影響力:透過所謂的選舉,他們可以說「我們希望你成為我們的領導者」或「我們希望他成為我們的領導者」。在一個正常運作的民主底下,一旦選舉結束,他們就退居二線成為旁觀者,而不是參與者。
這看法背後有一個邏輯,甚至還有一種足以令人信服的道德原則,那就是:大眾太愚蠢了,無法理解事物。如果他們試圖參與管理自己的事務,他們只會製造麻煩。因此,允許他們這樣做是不道德和不恰當的。我們要馴服這群牛 (不知所措的人),不能讓迷惑的牛群肆虐、踐踏、毀壞事物。這與「讓一個三歲的孩子跑過馬路是不恰當的」這種看法背後邏輯基本上類似,你不給三歲的孩子那種自由,因為三歲的孩子不知道如何處理這種自由。同樣地,也應該禁止這群不知所措的人參與民主,因他們只會製造麻煩。
所以我們需要一個方法來駕馭無知的大眾,這方法就是民主權術的新革命:共識的製造。媒體、學校和流行文化必須分開處理;對政治階級還有決策者而言,他們必須給大眾提供一定的現實感,同時給群眾灌輸「正確」的信念。這裡有一個隱含的前提,這前提與負責執行的這些屬於「特殊階層」的人如何得到決策的權力有關係,而且他們有時也不得不對自己隱瞞這前提:他們得到這權力的方法是為真正保有權力的人服事。在這裡真正有權力的人指的是擁有社會的一小群。如果今天這群特殊階級的人對權力者說,我可以為你的利益做事,那麼他們可以就成為決策集團的一份子。這從屬關係不能被公開張揚。這意味著特殊階級的人必須教育自己完全接受為私人權力者服務的想法和學說;除非你能完全接受,否則就不是特殊階級的一份子。因此我們有專門針對這群特殊階級的教育體系,灌輸他們私人權力者以及國家-企業複合體的價值觀和利益。如果他們能做到這一點,就可以成為那所謂的「特殊的階級」。其餘的那些無知群眾,基本上只需要讓他們分心、把他們的注意力轉移到別的事情,讓他們遠離麻煩、確保他們只是在一旁觀看決策的進行,偶爾有機會讓他們去幫幫選出來領導。
這個理論不少人都有類似的觀點,換句話說這個看法其實很普遍。例如,重要的神學家和外交政策評論家 Reinhold Neibuhr(有時被稱為「建制派的神學家」、喬治凱南(George Kennan)大師、肯尼迪(Kennedy)知識分子)就抱持這樣的看法,他認為理性是一個只有少數人擁有的技能,大多數人只是被情緒和衝動所引導。並且說「擁有理性的人應當創造『必要的幻想』和情緒上有效的『極度簡化事物』,好讓那些天真的傻子儘量走在正軌。」這種看法成為當代政治科學的重要成分。在 1920 年代和 1930 年代初期,現代通信領域的創始人和美國主要政治科學家之一的 Harold Lasswell 解釋說:「我們不應該屈服於『人們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斷者』的這類民主教條,因為他們不是,我們才是公共利益的最佳決定人。因此,出於道德,我們必須確保他們沒有機會根據自己的誤判採取行動。」這概念在今天所謂的極權體制、軍事國家體制裡很容易實現,只要在群眾頭上準備一根大棒,如果群眾越界了,就把棒砸在他們頭上。但是隨著社會變得更加自由和民主,你不能用這種方法,所以你必須求助於宣傳的技巧。這裡的邏輯很清楚:政治宣傳之於民主體制,就像大棒之於極權體制。這種做法是對的、明智的,因為大眾無法理解什麼是共同利益。